6月17日,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《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(修訂草案)》(修改稿)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?!稐l例》第二十一條中增加了“推動普惠型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,逐步提高信用貸款、首貸和無還本續貸的規模和比例,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”的內容;第二十二條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中增加“推動商業銀行完善內部考核機制,增加普惠金融在考核中權重占比,降低普惠金融利潤考核要求,提升小型微型企業客戶服務情況考核權重”的內容?!稐l例》第二十八條規定,市、區政府應當建立中小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,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?!罢匀谫Y擔保機構擔保放大倍數原則上不低于5倍,擔保代償率可以達到5%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生的代償損失,市、區財政部門應當及時核銷,并按照規定補充資本金。有關單位和個人已經履行相關勤勉盡責、合規審查義務的,可以不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?!钡诙藯l還規定,本市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,應當優先保障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運營發展帶來的充實資本金需要。